匡雪吴增慧
对检察机关而言,检察工作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工作,也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工作,党的建设和业务工作是“一体两面”,把党建工作贯穿于检察业务全过程,驱动党建、业务同频共振、共同发展。为此,山东省莘县检察院以瑕疵案件剖析为聚焦点,推动两者深度融合。近日,该院召开“固党风、严党纪、强业务”刑事瑕疵案件剖析会,党组成员、检委会委员和刑检部门全体干警参加会议。
“以铜为镜,可以正衣冠;以人为镜,可以明得失;以案为镜,则可正身自省。”该院刑检部门检察官通过“以案说法”的方式,针对自己办理案件在事实认定、证据审查采信、法律适用、办案程序、文书制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分解剖析,指出办案瑕疵,明晰问题症结,画好办案质量“自画像”。
该院党组成员、检委会委员对案件逐一实施点评,着重指出承办人在案件定性、办案程序等方面不规范、不准确之处,强调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,补充侦查要做到“亲力亲为”;提醒员额检察官在办案中要更加谨慎细致,进一步提升自身业务能力和水平,把好办案质量关。
参会干警认真听取他人在办理案件中存在的问题,结合工作实际,立足岗位职责,从谈理想、悟教训、说打算等方面积极踊跃发言。大家表示,办案中有些惯性思维和细枝末节上的疏忽可能普遍存在,属于工作标准不高、要求不严的范畴,在今后的办案中要引以为戒,即知即改。
“揭短为补短、亮丑为正容。”该院党组书记、检察长姜澜在总结时说,通过召开这次刑事瑕疵案件剖析会要达到三个目的:一是以党建促业务,增强凝聚力战斗力。将党建工作紧密融入到业务中去落实,强化政治自觉,以“天下为己任”的情怀投身机关党建,自觉通过履职落实好党建责任要求,防止党建和业务“两张皮”。要勇于自我检视、自我剖析、自我革新,在办案中充分展示党性、不忘初心,把案件办精准;二是注重证据审查,强化精准指控意识。“证据是诉讼的灵魂”,要贯彻证据裁判要求,注重办案细节,审查案件事实和证据上要更加规范化、精细化,运用好自行补充侦查权,发挥好审前过滤功能,确保起诉的事实证据经得起实质化庭审的检验;三是更新办案理念,提升办案质量。要以本次剖析会为契机,切实“吾日三省吾身”,以为党、为人民、为检察事业、为自己负责的态度,立足实际,自我更新,办案理念要与时俱进,知识储备要及时更新,不断强化自身业务素养,努力使所办的每起案件都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,以更高水平的法治产品回应人民群众的期待,为政治稳定、社会经济发展保驾护航。